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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中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0 15:13:28 次浏览 分类:信息公开

 

项目编号:LXSRMYYHQWZ2018001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项目

采购单位:兰溪市中医院

招标文件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及我院采购计划,我院决定对医用气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氧

1

 

2

瓶装氧气

1

 

3

氮气

1

 

4

二氧化碳

1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如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氧、氮、二氧化碳、氩、稀有气体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氮气混合物)。

4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气体运输禁止转包第三方。

5 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体充装范围包含(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

6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用氧)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GSP证书》。

8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医用氧)需具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所投产品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 投标人需递交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三证合一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投标人如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氧、氮、二氧化碳、氩、稀有气体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氮气混合物)。

4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气体运输禁止转包第三方。

5 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体充装范围包含(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

6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医用氧)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GSP证书》。

8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医用氧)需具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用塑料文件夹装订好。资料审核不齐者视同放弃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兰溪市中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579-88901033

报名截止时间:2018 4 19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兰溪市中医院

2018.4.10